我校已取得水环境监测工、大气环境监测工(初、中)级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
1.1职业名称
水环境监测工
1.2职业定义
以抽样检查的方式,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对地表水、地下水、污水进行检验检测化验监测和分析的人员.
1.3职业升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的观察判断和计算能力,具有较强的颜色分辨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职业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中级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水环境监测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级数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师及具备被要检测仪器设备的试验室.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成员.